银河期货佛山营业部收警示函 为中国银河全资子公司

2025-11-19 16:26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佛山营业部在客户外接系统接入管理的过程中,未审慎开展外接系统技术测试,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七条规定...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讯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对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佛山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29号。

        经查,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佛山营业部在客户外接系统接入管理的过程中,未审慎开展外接系统技术测试,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银河(16.520,0.00,0.00%)(601881.SH)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为中国银河的全资子公司。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佛山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佛山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在客户外接系统接入管理的过程中,未审慎开展外接系统技术测试,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营业部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外部接入信息系统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后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电鳗快报》

免
责
声
明

电鳗快报科技有限公司提示:本站为综合资讯平台,财经相关内容素材来源于监管机构、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等公开渠道,部分数据由第三方整理加工,我司不对加工数据准确性担保,请以官方原始文件为准。我司不做任何股票投资推荐,站内所有资讯仅作行业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对企业、行业投资价值定性判断,监管事项最终结论以官方公告为准。原创观点归属我司,转载文章观点归原作者,我司不保证转载内容真实性。资本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依本文作出投资决策风险自担。如有侵权,请联系邮箱dmkb@dmkb.net处理。

相关新闻

建发致新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6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