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 鹏鹞环保及其负责人被警示

2024-09-25 14:31 | 来源:中国网财经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开信息显示,鹏鹞环保主营业务为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中国网财经9月25日讯 鹏鹞环保(300664.SZ)昨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鹏鹞环保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为他人代持的情况,且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股票激励授予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股权激励办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公司2020-2022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担保存在金额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认定,鹏鹞环保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未能勤勉尽责,在实行股权激励中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股权激励办法》第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股权激励办法》第六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鹏鹞环保、王鹏鹞、夏淑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鹏鹞环保主营业务为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电鳗快报》

免
责
声
明

电鳗快报科技有限公司提示:本站为综合资讯平台,财经相关内容素材来源于监管机构、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等公开渠道,部分数据由第三方整理加工,我司不对加工数据准确性担保,请以官方原始文件为准。我司不做任何股票投资推荐,站内所有资讯仅作行业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对企业、行业投资价值定性判断,监管事项最终结论以官方公告为准。原创观点归属我司,转载文章观点归原作者,我司不保证转载内容真实性。资本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依本文作出投资决策风险自担。如有侵权,请联系邮箱dmkb@dmkb.net处理。

相关新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4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